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脯氨酸加格列净、苯磺酸米洛加巴林等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CDMO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脯氨酸加格列净、苯磺酸米洛加巴林等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CDMO智能化生产项目
2、投资规模:200万元
3、建设单位: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宜城市精细化工产业园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和建构筑物,仅在原有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线调整、设备优化与产品结构升级。项目建成后新增高端原料药、高端原料药中间体及CDMO智能化生产能力,总生产规模约为46.5吨/年。产品涵盖:脯氨酸格列净、苯磺酸美洛加巴林等高端原料药;沙格列汀、巴瑞克替尼等关键医药中间体CDMO项目。
6、现有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宜城市精细化工产业园雷河南路,现有项目主要为原料药钆布醇及碘伏醇项目、1.1类创新药维卡格雷等高端原料药及CDMO智能化生产项目、1.1类创新药维卡格雷等高端原料药及CDMO智能化生产扩产项目,现有项目均已履行环评手续。原料药钆布醇及碘伏醇项目、1.1类创新药维卡格雷等高端原料药及CDMO智能化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履行了环保验收手续,1.1类创新药维卡格雷等高端原料药及CDMO智能化生产扩产项目正在履行验收手续,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原料药轮维卡格雷、VC004、非奈利酮、富马酸伏诺拉生等原料药及替格瑞洛、艾多沙班、达格列净等医药中间体生产。
已建成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废气、质检废气、车间通风废气、锅炉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现有厂区内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以及大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排入大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现有厂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渣、精馏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天舒药业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宜城市精细化工产业园雷河南路
3、联 系 人:刘经理
4、联系电话:0710-6167999
5、邮箱:yang_shangyu@tianshupharm.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3、联 系 人:李工
4、联系电话:027-65681126
5、邮箱:gimbol@sribs.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